土地徵收補償費標準 1.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:「被徵收土地應按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。」 2. 前項市價將依「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」辦理,查估結果將由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。 黃帝不動產 architecture, land, Service, urban renewal 發佈留言 取消回覆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留言 * 顯示名稱 * 電子郵件地址 * 個人網站網址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、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,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。 PreviousNext